关于开展光伏产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4-03 17:31:39
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关于开展光伏产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
工电子函[2014]422号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14]24号,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相关精神,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实施了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》。按照《意见》关于加强光伏行业管理、建立光伏产业发展监测体系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等要求,我司拟以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》实施工作为基础,进一步做好行业运行监督工作,建立健全光伏产业运行监测体系。根据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》相关要求,请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定期上报有关生产经营情况。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请各企业于8月5日(周二)前上报2014年上半年(填写附表1)及7月(填写附表2)生产经营情况。
二、自2014年8月起,请各企业于每月10日前,上报本单位上月生产经营数据及本年度截至上月的累计数据(填写附表2)。
相关材料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司,并抄送中国光伏行业协会。
附件:1.2014年上半年生产经营情况表
2.XXXX年XX月生产经营情况表
联系人: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 李晓昕 金磊
电话:010-68208271/68208268
邮箱:xiaoxin.li.pek@gmail.com
中国光伏行业协会 江华 王世江
电话:010-68200513/68200509
邮箱:cpiacn@163.com
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司
2014年7月31日
注意:自2018年1月1日开始,进入公告名单的企业仅需线上申报月度和年度生产经营数据,申报网址:pv.miit.gov.cn